23
2021
03

存货核算范围的划分依据是否可以由货主改为货主+仓库?

【概述】 可以通过勾选仓库影响成本来实现分仓核算。 【操作步骤】 物料列表-物料-物料维度-勾选仓库影响成本



  初始化可通过设置【核算范围】区分分仓核算


【操作步骤】

  使用有权限的用户登录K/3 CLOUD,依次点击【成本管理】→【存货核算】→【基础资料】,点击【核算范围】,添加划分依据为【货主+仓库】的核算范围,对应关联的核算体系即可。

【举例说明】

  现有总公司E,3个子公司分别为A、B、C,建立了核算核算体系,E为核算组织,A、B、C分别为E的业务组织,若要实现A、B、C三个货主分仓核算,需要分别建立三个核算范围:

  第一个核算范围,关联核算体系后,下面的货主设置为A及对应仓库1;

  第二个核算范围,关联核算体系后,下面的货主设置为A及对应仓库2;

  第三个核算范围,关联核算体系后,下面的货主设置为A及对应仓库3;

  若要分仓库组核算,如仓库1、仓库2要一起核算,则核算范围内,同时添加货主及仓库1、仓库2即可。


【注意】

  若开始划分依据设置为【货主】,则在不反初始化的情况下,可以勾选物料的【物料维度】页签,勾选【仓库影响成本】参数即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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